

过去很多小规模老板觉得“专票和我无关”,采购只要普票甚至拒要专票——毕竟小规模按征收率缴税,用不上进项抵扣。但2026年起,这个想法必须彻底抛弃!
新规第七条明确: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,已取得但未确认用途的增值税扣税凭证(比如专票),可逐期确认抵扣。
简单说:你小规模期间拿到的专票,只要留好,转一般纳税人后就能直接抵税!
关键提醒:小规模期间没要专票,后续换票也补不了前期抵扣!比如A公司12月才把10月的普票换成专票,这张票只能抵扣12月的税,11月的亏损补不回。所以不管你离500万标准多远,现在采购必须主动要专票、分类存档——这不是“废票”,是实打实的“减税现金”!

过去小规模销售额超500万,有15天登记期,还能选“当月或次月生效”,相当于有缓冲,超标的月份仍能按1%缴税。但2026年新规直接取消缓冲:只要超标,一般纳税人生效日就是“超标当期1日”,当天起就得按一般纳税人税率缴税,没有退路!
这两种情况极易出错,一定要牢记:
(1)正常超标:次月申报期必须登记
按季申报的甲公司,2026年11月销售额超标500万,11月1日就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,必须在12月申报期内完成登记,申报11月税款时就得按13%缴纳,想再按1%缴11月的税,完全不可能!
(2)查补/更正超标:10个工作日内登记+追溯补税
这是新规最严的一点:如果自查补报、税务局稽查时,发现以前销售额少算了导致年超标,查补的销售额要还原到真实发生月份,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也追溯到该月1日!

2026年1月1日既是新规实施之日,更是纳税人身份转换的关键节点,三大时间要点务必牢记,谨防年初税务损失:
(1)2025年四季度超标:生效日统一为2026年1月1日
要是你公司2025年四季度(10-12月)销售额超500万,不用纠结具体哪个月超的,生效日直接定在2026年1月1日,2026年1月申报就得按一般纳税人来。
(2)2025年及以前查补超标:生效日不早于2026年1月1日
新规也有过渡期福利:如果查补的是2025年及以前的销售额导致超标,生效日最早也是2026年1月1日,不用追溯到2025年之前补税,给了大家调整缓冲的时间。
(3)1月1日起,取消“辅导期管理”,预缴税款可退
好消息!2026年1月1日起,一般纳税人不再有“辅导期”。以前辅导期内增领专票要预缴的增值税,现在有余额的话,要么抵后续税款,要么直接向税务局申请退还,不用再让这笔钱占用资金!

(1)立刻养成“主动要专票”的习惯
不管是进货、买服务,哪怕现在还是小规模,都要主动索要专票,按“发票日期+用途”分类存档,避免后续转一般纳税人时没票抵扣,白白多缴税。
(2)每月盯紧销售额,临近红线早准备
按季申报的企业,每月结束后算一算“连续12个月销售额”,一旦接近450万(500万的90%),就赶紧梳理账务、提前和供应商沟通专票事宜,别等超标了手忙脚乱。
2026年增值税新规,核心是“严监管+优红利”:对合规经营的企业,留好专票就能少缴税;对想钻空子的,偷税成本大幅提升。要是你还搞不清公司会不会超标、手里的专票能不能抵扣,或是想规划如何合理降负,赶紧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!专业财税顾问会根据你的企业情况,一对一定制解决方案,让你2026年办税不踩坑、少花钱!

扫一扫在线咨询
联系客服:180679996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