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刚刚发布的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》(以下简称10号公告),可以说是近期财税圈的 “重头戏”。这份文件直接回应了企业最关心的核心问题,从起征点调整到免税优惠,再到计税方式的优化,每一条都和你的钱袋子息息相关。今天我们就用大白话,把这份政策干货拆解清楚,帮你精准接住红利。

1.按期纳税
以1个月为计税期的,月销售额10万元以内免税;以1个季度为计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内免税。
2.按次纳税
每次(日)销售额1000元以内免税;一日内多次发生应税交易的,按日合并计算适用起征点。
如果业务是按差额计税(如劳务派遣、旅游服务),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判断是否达标。
例如,按季度申报的小规模旅行社,季度总收入40万元,扣除15万元成本后计税余额为25万元,低于30万元起征点,仍可免税。
这一规则尤其适用轻资产、高人力成本的服务型小微企业,避免了 “收入达标但利润微薄仍需缴税” 的尴尬。

1.农业相关
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、农业机耕/排灌/病虫害防治等服务。
注意:外购农产品再销售或加工后销售,不属于免税范围。比如农户自产自销蔬菜可免税,但超市收购后零售则需正常计税。
2.医疗服务
各类医院、门诊部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,均可享受免税,直接降低了民营诊所、体检中心的运营成本。
3.其他长期有效项目
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、技术转让收入、符合条件的教育服务等政策也继续执行免税。

1.物业行业
出租2016年之前取得的房产,适用5%简易计税的,可减按1.5%征收。
2.设备销售
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可减按2%征收增值税。
3.住房租赁
向个人出租住房的企业,可减按1.5%征收增值税。

案例参考
某物业公司年租金收入100万元,按原5%计税需缴纳5万元增值税,现在减按1.5%后仅需缴纳1.5万元,一年省下3.5万元,直接转化为企业利润。
设备租赁公司销售一台50万元的旧设备,原本需缴1.5万元增值税,现在减按2%征收后仅需1万元,盘活旧设备的成本更低了。

1.适用场景
劳务派遣、人力资源外包、旅游服务、融资租赁等行业。
2.凭证规范
工资表、社保缴费凭证、发票、财政票据等都可作为扣除依据。
例如,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年服务费收入200万元,其中支付员工工资、社保等160万元,可凭工资表和社保凭证扣除该部分,仅对剩余40万元缴纳增值税,合规又省心。
这一规则解决了服务型企业 “收入高但成本也高” 的计税痛点,避免了重复征税。

从农户手中收购自产农产品,可凭收购发票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。
从批发商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按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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